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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购家电管辖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亚马逊美国站购买价值1680元的智能空气净化器,收到商品后发现滤芯型号与宣传不符。联系客服后,商家以'属地管辖'为由拒绝处理,称需向美国法院起诉。张先生尝试通过中国12315平台投诉,但系统提示需提供商家注册地信息。后发现该商家实际为深圳某外贸公司注册,但销售时未明确标注中国境内联系方式。在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时,被告以'合同履行地在境外'为由抗辩。案件涉及跨境商品质量争议,且商家在境内无实体经营场所。

审理过程

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认定消费者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受理案件。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要求商家承担跨境物流费用。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交易中消费者所在地管辖原则,降低维权门槛。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