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退款延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15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东南亚某国店铺)购买了一盒价值500元的进口美妆套装。订单显示支付成功后,李女士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于3月28日申请全额退款。平台以'需供应商确认'为由,将退款处理时间延长至4月12日,期间未主动告知进度。4月15日李女士通过银行渠道查询,发现退款仍未到账,并发现平台在退款流程中存在异常操作记录。4月20日,李女士向平台客服多次投诉未果,遂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商家为平台第三方入驻店铺,涉及跨境支付需经多级结算系统,但未履行退款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资金被冻结38天。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按平台规则及时处理退款,平台亦存在系统通知漏洞。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并协调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快退款进度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退款请求,平台赔偿消费者30天利息损失,商家承担50%退款延迟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平台在退款流程中的责任边界,推动建立跨境支付退款时效标准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