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虚拟商品重复扣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游戏点券,金额300元。第一次支付成功后,系统提示订单已生成,但未收到商品。次日,平台短信通知称因系统升级需重新支付,李某在未核实情况下点击确认支付,导致同一订单被重复扣款。付款后李某发现异常,立即联系客服,发现已产生两次扣款记录。商家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退款,李某提起诉讼。调查发现商家在系统维护期间擅自推送二次支付链接,存在诱导行为。该虚拟商品因支付失败无法退回,但商家未及时告知用户支付失败风险,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平台虽提供部分证据,但未能证明其操作符合规范,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产生额外交通及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诱导二次支付行为,平台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审理过程中商家承认系统维护期间存在操作失误,但拒绝全额退款。平台提交的维护公告未能有效告知消费者具体影响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600元并承担维权产生的交通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系统维护期间需履行充分的通知义务,虚拟商品交易中应避免因系统问题引发重复扣款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