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跨境美妆产品虚假宣传案

跨境美妆产品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购买了一款韩国进口的护肤精华液,商品详情页宣称具有抗衰老功效,实际支付金额为580元。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成分与宣传存在明显差异,且包装无中文标识。多次通过平台客服与商家沟通,商家以‘海外清关政策变动’为由拒绝退货,同时拒绝提供中文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消费者尝试向平台申请仲裁并同步向海关部门举报,但平台以‘跨境交易适用外国法律’为由推脱责任,海关则因缺乏直接管辖权未予受理。案件涉及的商家注册地在韩国,平台虽登记为境内公司但实际为境外主体运营,导致维权过程中产生大量沟通成本。

审理过程

消费者先后向平台投诉、海关申报、市场监管部门递交材料,但因跨境管辖权争议导致处理陷入停滞。法院受理后要求平台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发现平台未能有效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责令其退还货款并承担维权费用,但因商家位于境外,实际执行存在难度。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境内消费者的连带责任,为破解跨境维权执行难题提供司法路径。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