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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间虚拟商品被盗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陈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价值899元的虚拟礼物,支付时未注意到直播间存在'秒杀'弹窗诱导。次日发现账户被他人操控,连续在多个直播间完成支付,共支出7600元。陈某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确认其手机在支付时被植入木马程序,导致支付信息泄露。抖音平台虽协助冻结了部分资金,但未及时识别盗刷行为,且未提供支付过程的完整日志。陈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案件涉及直播带货场景下的支付安全责任划分及证据留存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抖音平台提供支付过程的系统日志及风险防控记录,核查平台是否存在技术漏洞。

判决结果

支持陈某全额退款请求,但因无法证明平台存在故意,未支持三倍赔偿主张。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界定直播平台在支付安全中的过错责任,推动直播带货场景下的风控技术升级。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