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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淘宝美妆订单被盗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李女士在淘宝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680元的精华液套装。当天凌晨收到自称店铺客服的短信,称需支付'保证金'才能发货。李女士点击短信链接后,误入仿冒网站,在未核对网址的情况下输入支付密码,导致账户被刷单。次日发现账户余额异常,立即查看订单发现原购买的精华液订单被恶意申请退款并取消,同时出现两笔同金额的扣款记录。经警方调查确认系网络钓鱼诈骗,淘宝平台虽冻结了可疑交易但未及时拦截,导致李女士损失680元及误购的200元面膜。

审理过程

李女士向淘宝客服提交银行流水及短信截图,平台初步认定为第三方支付风险后启动调查。公安机关介入后确认存在钓鱼网站诈骗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70%责任,商家承担30%责任,支持全额退款及200元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116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中的义务边界,警示消费者防范仿冒客服诈骗。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