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优惠券金额显示错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赵某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1200元),主播宣传使用‘满2000减500’优惠券可享7折价。赵某通过平台支付时,系统显示最终支付1150元,但收货后发现实际支付金额为1200元,优惠券未生效。赵某截图支付页面并联系客服,平台称优惠券已过期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核查,赵某在支付时页面显示优惠券有效期至2023年9月15日,但实际系统未扣减500元。赵某申请退款并要求赔偿,平台以‘优惠券使用规则变更’为由拒绝。该直播由第三方商家入驻,平台未及时提醒优惠券使用限制。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提示义务,判定商家需补发优惠并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差价150元,要求商家通过直播补发优惠券,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对优惠券规则的公示义务及直播带货的履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