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美妆产品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商品时,客服声称‘平台支付系统故障需直接转账’,并提供个人支付宝账户要求支付。店铺名为‘天然美肤馆’,其商品为某进口护肤精华,标价899元。李女士在未核实店铺资质及平台政策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转账完成支付。付款后店铺未发货,且平台拒绝介入处理。李女士发现该店铺无营业执照且多次被投诉,遂申请平台退款。平台以‘付款方式非平台渠道’为由拒绝承担退款责任,李女士因此损失899元及维权成本。案件关键点在于商家通过虚假话术诱导消费者绕过平台支付系统,利用个人账户转移资金,构成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诱导消费者使用非平台支付渠道的行为,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主要退款责任,商家赔偿消费者899元及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电商平台对非官方支付渠道的监管责任,警示商家不得通过欺诈手段规避平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