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上海某服饰品牌支付成功未生成订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原告李某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限量版卫衣,支付金额2999元。付款后平台显示‘支付成功’,但订单号消失且未生成物流信息。李某多次刷新页面发现订单被系统自动取消,商家客服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解释。李某提供支付凭证及平台截图,平台承认因促销活动导致系统短暂崩溃,但未及时通知用户。商家未按规定提供订单编号,亦未履行发货义务,李某主张承担维权成本及预期收益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系统日志及用户支付凭证,认定系统故障与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2999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0元,平台承担技术保障责任但未直接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系统稳定性与用户知情权保障的直接关联性,规范促销期间的技术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