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某科技公司第三方支付冻结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个体工商户李某在京东平台销售一批华为Mate50手机,总价4800元。买家下单后,李某通过微信支付收款,但平台通知其账户被微信支付风控系统冻结,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李某发现该冻结系因买家误操作触发风控机制,但微信支付客服要求其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且冻结周期长达18天。李某多次联系京东客服,平台以‘支付接口异常’为由未协助解冻。期间李某因无法收款被迫暂停经营,产生直接损失3.2万元及间接损失(滞销导致的利润损失)。李某主张微信支付未及时通知解冻进展,且京东未尽到支付通道风险提示义务,构成共同侵权。案件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电商平台的责任划分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微信支付风控系统日志,确认冻结原因与交易无关。
判决结果
判决微信支付3日内解冻资金,京东承担30%的连带责任,赔偿李某1.2万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界定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电商平台在资金冻结事件中的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