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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点卡小额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南京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商家虚拟商品游戏点卡(80元),后发现商家未按描述提供游戏内特权功能。尝试通过平台协商未果,商家以'已发货不退'为由拒绝。张先生向12315投诉,但因涉案金额较小且属虚拟商品,平台仅建议通过私信沟通。消费者最终选择向平台提交仲裁申请,但需支付50元仲裁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但金额不足三倍赔偿门槛,仅判决返还80元本金,未支持惩罚性赔偿。案件反映小额虚拟商品维权的现实困境。

审理过程

消费者通过平台仲裁和法院诉讼双途径维权,但因金额限制未获惩罚性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小额维权应优先采用平台调解机制的司法导向。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