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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私域诱导转账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某微信私域群购买限量版游戏机,商家以'平台支付有延迟'为由要求其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订单页明确标注'支持微信支付',但聊天记录显示商家多次暗示第三方支付存在风险。王先生按指示转账3000元后,商家拒绝发货且失联。平台虽提供聊天记录截图,但未对转账操作进行有效拦截。王先生试图通过平台投诉维权,但因未使用平台支付渠道被认定'责任自负'。后王先生提供证据证明商家存在诱导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以'非平台支付'为由拒绝处理。王先生向法院起诉商家合同欺诈。

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商家构成民事欺诈,判决退还货款并赔偿维权费用10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14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确立微信私域交易中平台需对诱导转账行为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裁判标准。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