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商品缺货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王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1299元),收货后发现商品与页面展示严重不符。商家以'预售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退货,客服在聊天记录中多次推诿,称'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王某通过京东投诉渠道发起维权,但商家在收到通知后注销店铺并关闭客服账号。平台以'商家已完结交易'为由拒绝提供店铺备案信息,导致王某无法获取有效证据。期间商家通过第三方物流将商品寄往海外,造成维权成本过高。案件审理中,法院通过调取物流信息确认商家实际经营地,最终认定商家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通过调取物流信息及平台数据,确认商家实际经营地并追加其为被告。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展示平台自营模式下商家失联时的证据保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