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产品优惠券金额不符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品牌旗舰店购买价值1200元的进口面霜,页面显示使用满500减100的优惠券后实际支付1100元。付款时系统提示优惠券已扣减,但交易成功后订单明细显示未应用优惠券,导致张某实际支付1200元。张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核实,商家以‘优惠券需手动勾选’为由推诿。后经平台介入调查,发现该优惠券在商品详情页和结算页显示不一致,且未明确标注使用条件。张某向当地消协投诉,要求退还差价并赔偿维权费用。案件暴露电商页面信息误导及平台审核漏洞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订单系统数据后确认优惠券未正确关联,商家承认系统错误但拒绝补救。消协组织调解,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1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元,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2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价格欺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页面信息公示义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优惠券信息一致性负有审查义务,警示商家规范促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