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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盗刷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抖音直播购物时,被某珠宝主播诱导使用平台赠送的虚拟支付码支付。其账户在未察觉情况下被连续扣款3次,共计支付8200元购买定制黄金饰品。张先生发现异常后立即联系抖音客服,但因支付行为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完成,平台以'非本人操作需提供支付凭证'为由推诿。经警方调查,确定系主播助理盗用张先生的账号支付信息。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直播平台未尽到支付安全提示义务,且第三方支付渠道未及时核验身份信息。

判决结果

判决主播个人赔偿82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并补偿维权费用15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平台与主播的连带责任机制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