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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私域诱导转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微信私域购买一款手工定制皮具,商家以「平台支付手续费高」为由诱导其通过微信零钱转账支付3000元。交易后商家未按约定发货,亦未提供商品详情页或售后服务入口。张先生尝试联系商家时,发现对方仅通过私聊发送收款码,且未登记任何工商信息。平台核查发现该商家未在微信生态内注册,交易记录显示为「个人转账」。张先生申请平台介入,但因交易非平台支付,平台无法冻结资金,最终损失全款。案件暴露微信私域交易中支付渠道不透明、商家资质审核缺失等问题,引发消费者对社交电商支付安全的担忧。

审理过程

张先生向微信支付举报商家违规,平台以「非平台交易」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返还货款。

判决结果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商家构成格式条款无效,判决其返还全款并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警示社交电商需规范支付流程,平台应强化对私域交易的监管,避免消费者因被诱导使用非保障渠道而丧失追偿权。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