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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保健品协商失联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杭州消费者王先生在淘宝某第三方保健品店铺购买‘XX灵芝孢子粉’,支付680元。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无生产日期且检测报告与描述不符,立即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但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王某尝试申请平台介入,但商家通过伪造交易记录绕过平台审核,导致退款流程停滞。期间商家更换客服账号并关闭店铺,王某通过天眼查发现商家为个体工商户,试图通过法院起诉但因缺乏有效送达地址面临困难。案件持续48天无进展,商家既未回复也未提供任何联系方式。

审理过程

消费者通过法院邮寄送达被退回,最终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启动诉讼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退款请求但未支持三倍赔偿,认定商家存在拒不履行合同行为。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第三方商家入驻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提升消费者对代购类商品的维权意识。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