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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宝虚拟商品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大学生张同学通过某宝平台购买游戏充值卡(面值300元),并私下转赠朋友使用。当其试图申请退换货时,发现商家已删除全部聊天记录,订单信息被平台下架。商家以‘虚拟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拒绝退款。张同学通过公证处对支付页面进行电子证据保全,但平台仅承认部分交易记录。案件审理中,商家承认存在删除记录行为,但主张已完成交易即视为无权要求撤销。

审理过程

法官依据《电子签名法》要求平台提供原始交易数据,商家最终承认违规操作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公证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协助取证的法定义务及虚拟商品特殊性认定规则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