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宝虚拟商品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大学生张同学通过某宝平台购买游戏充值卡(面值300元),并私下转赠朋友使用。当其试图申请退换货时,发现商家已删除全部聊天记录,订单信息被平台下架。商家以‘虚拟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拒绝退款。张同学通过公证处对支付页面进行电子证据保全,但平台仅承认部分交易记录。案件审理中,商家承认存在删除记录行为,但主张已完成交易即视为无权要求撤销。
审理过程
法官依据《电子签名法》要求平台提供原始交易数据,商家最终承认违规操作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公证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协助取证的法定义务及虚拟商品特殊性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