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3C数码支付冻结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使用支付宝支付5200元。付款成功后,王某发现支付宝账户被莫名冻结,显示'异常交易风险',但未收到任何通知。冻结持续12天,期间京东客服多次要求王某提供支付凭证,王某通过支付宝客服获取到交易记录截图。调查发现王某的支付IP地址与收货地址存在差异,但实际为快递员代收货时使用其手机支付。平台方认为存在刷单嫌疑,未及时沟通导致王某无法申请解冻。王某称其未授权他人使用账户,且交易全程通过京东官方页面完成,诉求解除冻结并追回款项。案件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电商平台的权责划分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技术调查,确认支付行为系王某本人操作。支付平台承认未及时通知冻结原因,但主张风控系统存在误判。
判决结果
判决支付平台3日内解冻资金并赔偿王某交通费及误工损失3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了支付平台在风控措施中的透明义务,厘清了支付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