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拼多多50元电子券维权困局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商家促销的50元电子券,实际到账金额为0。多次联系商家未果后,李某发现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商户且无实际经营地址。向平台申请退款被拒,理由为'小额交易不予处理'。李某尝试收集聊天记录时发现平台已删除相关对话存档,仅保留订单编号。询问法律援助机构后得知诉讼成本需支付3000元律师费与诉讼费,远超实际损失。最终选择通过平台私信渠道反复投诉,历时3个月后商家主动补发电子券,但维权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暴露。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诉讼成本与损失不成比例,判决驳回起诉
判决结果
驳回诉讼请求,但商家承诺补发电子券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案件意义
确立小额纠纷中'诉讼性价比'的司法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