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京东自营旗舰店订单未生成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京东平台自营某3C数码旗舰店购买价值1200元的无线耳机,支付后系统显示‘支付成功’但未生成订单。李某反复刷新页面发现订单始终未显示,后联系客服仅被告知需等待系统处理。期间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发货,李某遂申请平台介入。平台核查发现该订单因系统故障被错误标记为‘已取消’,但未及时通知用户。李某提供支付凭证及订单截图,证明支付行为有效,但商家声称‘已退款’,实际未处理。纠纷持续20天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成立并履行发货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支付凭证及平台后台数据认定订单未生成系平台系统故障所致。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系统故障责任,强制商家履行发货义务并赔偿50元精神损失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7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在系统故障导致订单异常时的连带责任,推动技术合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