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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空气炸锅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深圳消费者王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AliExpress)购买价值158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漏电安全隐患,多次申请平台介入。平台客服以‘海外购无售后’为由拒绝,后王先生通过邮件提交检测报告和商品实物照片,平台仍要求其与商家私下协商。商家以‘非中文沟通’为由拒绝配合,且平台未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渠道。王先生尝试通过12315投诉,但因涉及跨境管辖问题被转介至海外仲裁机构。案件因平台未履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监管责任,导致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最终通过国际邮件往来达成和解但未获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平台以‘非本国消费者’为由拒绝处理,消费者向中国海关投诉并申请跨境商品召回。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退款请求但驳回三倍赔偿,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平台需完善本地化售后机制,明确跨境商品的中国法律适用问题。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