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案件名称:跨省网购化妆品维权管辖困境

案件名称:跨省网购化妆品维权管辖困境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杭州市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广东省某美妆店铺的某款进口口红,订单金额为68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外包装破损且色号与宣传不符,多次通过平台客服与商家沟通无果。商家以'商品为广东发货,消费者应向当地法院起诉'为由拒绝配合,平台虽介入但仅提供基础信息。张某尝试通过12315平台投诉,但因商家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投诉处理陷入僵局。7月,张某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起诉,但法院以'被告住所地在广东,消费者为杭州,应由广州管辖'为由驳回。后张某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案件持续拖至9月方达成调解。

审理过程

消费者先后向平台及异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均因管辖权问题未能推进。最终通过法院管辖权异议程序解决争议

判决结果

法院确认广州市为管辖地,双方达成退货退款调解协议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凸显异地电商维权中管辖权认定的复杂性,推动平台建立更清晰的异地纠纷处理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