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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家电销售管辖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空调(价款2800元),商家注册地为广东佛山,但实际经营地址显示为河北石家庄。收货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多次联系商家未果。消费者尝试向拼多多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以'商家属地管辖'为由推诿。当消费者选择向河北石家庄法院起诉时,商家以'合同履行地在广东'为由抗辩。后消费者发现平台交易数据保存在浙江杭州,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证明实际履行地在杭州。案件因管辖权争议拖延半年,最终通过证据链确认平台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审理过程

消费者遭遇平台与商家的管辖权推诿,需自行证明合同履行地。

判决结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责任并支付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3条、《电子商务法》第41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所在地为网络交易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认定标准。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