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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产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面膜套装,价款680元。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成分与页面宣传严重不符,立即通过平台客服申请退货退款并要求赔偿。商家以'已拆封不予退款'为由拒绝,平台客服工作人员多次推诿,称'需商家确认'。李女士多次催促后,平台仅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但未予强制执行。商家故意拖延,最终平台以'双方协商解决'为由终止处理。案件事实显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商品质量问题,但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监督责任,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发现平台未有效履行第三方监管义务,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商家需退赔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监督责任边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