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优惠券金额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第三方美妆商家的进口口红,商品标价580元,页面显示叠加满300减50元优惠券后实付530元。王某在支付时发现系统实际扣除580元全款,未按页面显示使用优惠券。经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以‘优惠券使用条件未满足’为由拒绝退款。王某通过截屏、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优惠券展示存在误导性,且支付页面未明确提示优惠券适用规则。案件暴露出部分商家在促销期间未正确展示优惠券使用条件,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存在系统错误导致优惠券未成功核销,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属于商家操作失误。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并提交证据,平台组织双方调解。商家承认优惠券系统存在技术缺陷,但坚持按内部规则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5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促销信息展示的审核义务,警示商家避免技术性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