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手机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数码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智能手机(单价1999元),订单号PDD20230718XXXX。收货后发现屏幕有划痕且充电接口松动,多次通过平台客服要求退货,商家始终以'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拒绝。平台介入后仅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未启动第三方检测程序。张某自行联系检测机构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平台以'检测报告非官方渠道'为由驳回诉求。期间商家还试图通过私信引导张某私下转账解决,遭拒后关闭店铺并更换联系方式。平台虽出具处理记录,但未实际推动商家履约。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介入记录,确认其未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平台责任,要求平台提供完整处理流程证据。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请求,判令平台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在质量纠纷中的主动调查义务,防止商家利用平台漏洞规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