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投诉面膜订单久未处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面膜套装(金额580元),商家承诺发货后15日内到货。下单后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延迟发货,后续多次联系商家均被自动回复模板拒绝。李女士通过12315平台发起投诉,但平台系统显示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反馈处理进展。期间商家更换店铺名称并注销原账号,导致投诉证据链断裂。消费者多次向平台申请介入,但平台以'已超处理时效'为由关闭投诉渠道,且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案件持续6个月无实质性进展,消费者因无法获取有效证据最终放弃维权。
审理过程
消费者持续通过12315平台提交补充材料,但系统显示处理时限已过。平台未启动人工介入程序,亦未说明延期理由。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及时处理义务,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消费者投诉处理中的时效责任,警示商家恶意规避售后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