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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产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杭州消费者林女士在某宝国际平台购买价值89美元的韩国某品牌面膜套装,商家标注为海外直邮且注册地为韩国。收货后发现产品为假货,包装与官网不符且无防伪标识。林女士尝试通过平台客服协商退货,但商家以'境外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随后林女士向杭州市场监管局投诉,却被告知需向商品实际销售地(韩国)投诉。因无法联系到韩国商家,林女士又向中国法院起诉,但被告主张管辖权在韩国,法院以涉外管辖问题驳回起诉。案件因跨境物流信息不透明、证据链缺失,最终因执行困难而搁置。

审理过程

消费者先后通过平台投诉、向国内监管部门投诉、向中国法院起诉,但因管辖权争议和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受阻

判决结果

法院以涉外管辖权问题驳回起诉,消费者因执行难度过大放弃维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民事诉讼法》第265条

案件意义

凸显跨境交易中消费者维权管辖权认定难题及执行障碍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