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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直播间羽绒服优惠不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李某在快手直播间通过'满300减50'的优惠券购买一件1280元的羽绒服,付款页面显示实付金额为1280-50=1230元。但实际支付时系统扣除1280元,未体现优惠。李某质疑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向平台投诉未果。经核实,商家在优惠券条款中隐藏'需叠加其他折扣'的条件,而李某误以为该优惠券为独立折扣。此纠纷导致李某产生30元运费损失并额外支付1280元。平台虽取消交易,但未主动返还已扣除的尾款。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平台提供优惠券使用规则,确认其未显著提示附加条件,商家存在格式条款不公问题。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商品价款及运费共计1280元,商家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及《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规范优惠券展示规则,防止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遭受损失。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