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直播间羽绒服优惠不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李某在快手直播间通过'满300减50'的优惠券购买一件1280元的羽绒服,付款页面显示实付金额为1280-50=1230元。但实际支付时系统扣除1280元,未体现优惠。李某质疑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向平台投诉未果。经核实,商家在优惠券条款中隐藏'需叠加其他折扣'的条件,而李某误以为该优惠券为独立折扣。此纠纷导致李某产生30元运费损失并额外支付1280元。平台虽取消交易,但未主动返还已扣除的尾款。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平台提供优惠券使用规则,确认其未显著提示附加条件,商家存在格式条款不公问题。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商品价款及运费共计1280元,商家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及《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规范优惠券展示规则,防止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