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某家电超市重复扣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京东平台某家电超市下单购买某型号扫地机器人,支付3000元后遭遇系统重复扣款,账户被扣款两次共计6000元。李某多次联系京东客服要求处理,但平台以‘系统异常需人工核查’为由拖延。后李某发现订单状态显示‘已发货’,遂向消协投诉。经核查,该超市因促销活动误将同一订单同步至两个支付通道,导致重复扣款。商家承认操作失误但拒绝返还多扣款项,李某主张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平台与商家共同承担责任。案件涉及订单系统漏洞、平台责任划分及消费者维权时效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京东平台与商家共同举证支付流程及系统日志,确认重复扣款的过错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6000元,京东平台承担10%的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商家支付系统的监管责任,强化交易流程透明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