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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虚拟商品优惠券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用户张同学在拼多多平台购买虚拟商品会员卡,页面显示使用80元优惠券后实付280元。付款后发现系统未按优惠价扣款,实际支付480元。经核查,商家在活动期间存在动态调整优惠规则的行为,优惠券实际抵扣金额与宣传不符。该虚拟商品由平台自营提供,但商家通过后台操作规避优惠券使用条件。张同学因误判价格产生购买决策,维权过程中发现商家通过虚假展示获取用户信任,且平台未尽到监管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平台因监管失职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获三倍赔偿,平台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首次将虚拟商品交易纳入优惠券监管范畴,明确平台对商家优惠规则的审查义务。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