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产品优惠券金额误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2800元的进口护肤套装,页面显示可叠加使用两枚满200减50的优惠券,实际支付金额应为2800-100=2700元。张某按提示操作后,系统却显示实际支付2800元,且未自动抵扣优惠券。经核实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模糊字体标注优惠券使用规则,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可叠加使用。张某通过平台客服多次沟通未果,发现订单支付记录显示优惠券扣减信息存在系统错误。该商品为某知名护肤品牌,商家系淘宝第三方入驻商家,纠纷起因于商家对优惠券使用规则的误导性宣传及平台系统漏洞导致的支付异常。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淘宝平台提交投诉,平台技术部门确认优惠券抵扣系统存在bug,但商家拒绝承认责任。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经调查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优惠券规则的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通过技术手段误导消费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