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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电饭煲质量问题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北京消费者王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价值2800元的智能电饭煲,收到货后发现加热不均匀且多次触发报错提示。王某第一时间通过京东客服提交售后申请,但平台客服以'商品为自营且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7月3日王某向平台提交商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证据,包括第三方检测报告及视频录像,平台仅要求商家承担检测费用却不予退货。监控显示商家技术人员曾指导客服规避退货流程,导致王某在8月15日起诉时发现商品已被调换。案件暴露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监管的漏洞,且商家通过技术手段干扰售后流程,消费者维权面临双重困境。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质量保障义务,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检测费,平台赔偿1500元,商品质量问题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双重监管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完善的售后响应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