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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耳机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第三方商家的无线耳机,价格399元。商品页面显示‘官方旗舰店’,但实际为某主播自营店铺。收货后耳机频繁出现断连问题,张先生多次向平台申请介入维权,要求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进行调货或退换。平台客服以‘主播非平台自营’为由,仅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却未协助核实产品问题。商家则以‘直播间价格优惠不可退换’为由拒绝处理。张先生尝试通过视频证据提交,但被平台以‘非官方渠道’驳回。由于直播带货的特殊性,平台未履行明确的售后责任,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监管责任,应协助消费者核实商家履约情况。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责令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100元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界定直播带货中平台与主播的连带责任边界,推动完善直播电商监管机制。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