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耳机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第三方商家的无线耳机,价格399元。商品页面显示‘官方旗舰店’,但实际为某主播自营店铺。收货后耳机频繁出现断连问题,张先生多次向平台申请介入维权,要求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进行调货或退换。平台客服以‘主播非平台自营’为由,仅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却未协助核实产品问题。商家则以‘直播间价格优惠不可退换’为由拒绝处理。张先生尝试通过视频证据提交,但被平台以‘非官方渠道’驳回。由于直播带货的特殊性,平台未履行明确的售后责任,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监管责任,应协助消费者核实商家履约情况。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责令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100元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界定直播带货中平台与主播的连带责任边界,推动完善直播电商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