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支付冻结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快手直播间购买某数码品牌无线耳机(价格1999元),使用支付宝支付时被系统误判为风险交易,账户被冻结2000元。平台客服未及时处理,商家也未主动沟通。张先生多次申请解封未果,直至15天后才通过人工客服解冻。期间商家已发货且签收,但张先生因资金冻结无法支付尾款,导致商品被退回。平台以‘风控系统自动操作’为由拒绝赔偿,商家则主张交易已完成。案件涉及支付渠道异常冻结与履约责任的界定。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支付异常通知义务,判决平台退还冻结资金并赔偿维权成本。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冻结资金及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在支付异常情况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承担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