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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购物支付冻结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快手直播间购买某数码品牌无线耳机(价格1999元),使用支付宝支付时被系统误判为风险交易,账户被冻结2000元。平台客服未及时处理,商家也未主动沟通。张先生多次申请解封未果,直至15天后才通过人工客服解冻。期间商家已发货且签收,但张先生因资金冻结无法支付尾款,导致商品被退回。平台以‘风控系统自动操作’为由拒绝赔偿,商家则主张交易已完成。案件涉及支付渠道异常冻结与履约责任的界定。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支付异常通知义务,判决平台退还冻结资金并赔偿维权成本。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冻结资金及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在支付异常情况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承担边界。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