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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热水壶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通过亚马逊平台购买某美国品牌电热水壶(价格129美元),使用中发现加热不均匀导致局部过热隐患。平台客服指引其向美国总部投诉,但需缴纳30美元翻译费且处理周期长达3个月。王先生尝试通过中国法院起诉,却发现该商家注册地为加州,且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其向12315平台投诉时,因无法提供商家实际经营地址,投诉被退回。后经中国消费者协会协助,确认商家通过亚马逊中国店销售,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认定商家应就跨境商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7日内退款并承担30%商品检测费用,平台协助履行义务。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商品管辖权认定新标准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