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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数码冻资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使用支付宝支付时因系统检测到异常交易被临时冻结。平台方未及时通知用户,导致王先生多次尝试支付失败。直至次日10时,冻结资金才自动解冻并完成扣款,期间产生3天的支付中断损失。王先生认为京东与支付宝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冻结行为实际导致其错过优惠活动。平台称其与支付宝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支付风险由用户承担',但未提供具体冻结原因。消费者主张平台需承担因冻结导致的间接损失,包括错失活动优惠及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平台与支付机构的协议条款,认定平台应承担未及时告知冻结情况的过错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赔偿王先生因支付中断导致的损失45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电商平台对支付风控系统异常情况的主动告知义务。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