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保健品执行难题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某澳洲保健品,订单金额1280元。商品到货后检测出含有违禁成分,联系商家后对方仅以‘海外产品质量标准不同’为由拒绝召回。平台虽协助申请平台仲裁,但商家未在规定期限内响应。王先生尝试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但被要求需同时提供境外商家信息及公证文件。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商品页面已删除相关检测报告,且商家注册信息被注销。案件涉及跨国管辖权争议,中国法院虽受理但面临境外执行困难。最终法院支持退货退款,但因商家已注销且无资产在中国,执行程序停滞。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确定管辖权,但因商家注册地在境外,执行环节陷入困境。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但因商家失联及资产不在境内,判决难以实际执行。
涉及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274条、《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凸显跨境消费维权中证据固定与执行落地的双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