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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美妆购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口红,商家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但实际经营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商品页面标注产地为意大利,但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存在中文标签且质量存疑。李女士通过旺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商品为海外直邮’为由拒绝,并称无法提供进口报关单。平台调解过程中,商家多次更改客服联系方式,导致沟通中断。李女士尝试向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但被告知需向商品实际经营地杭州市提交材料。后又向杭州市12315反映,却因平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陷入管辖争议。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平台订单截图、物流信息及商品实物照片,但商家始终未提供完整经营资质证明。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认定合同履行地为收货地江苏省南京市,依法受理案件。平台提供商家入驻协议显示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并返还货款,平台因未能核实商家资质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事诉讼法》第24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中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为跨区域维权提供司法参考。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