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退货拖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价格68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加热不均问题。张某通过平台客服多次申请退货,商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5月15日,张某向当地12315举报,但平台反馈需等待‘商家主动处理’,长达45天未给予明确答复。期间商家更换客服账号并关闭相关对话记录,导致张某无法获取有效证据。6月20日,张某通过快递寄送商品至京东客服,但至今未收到处理结果。平台虽承诺‘7日内必回复’,却始终未启动正式投诉流程,消费者陷入维权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投诉处理时限义务,且商家拒绝提供商品检测报告。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7日内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投诉处理时限义务,警示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规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