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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盗刷支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某在抖音直播购物时,因未及时退出直播间,被主播诱导点击‘立即支付’按钮,导致其绑定的信用卡被扣款2800元购买某品牌虚拟会员卡。王某事后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抖音客服并提交支付记录截图,但平台以‘无法核实是否本人操作’为由拒绝退款。王某进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发现其手机在直播期间被他人远程操控。商家与平台均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主张因平台未尽实名认证监管义务导致盗刷行为未被及时阻止。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电子设备异常报告,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70%责任,赔偿王某1960元及维权费用300元,商家承担30%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直播平台对用户支付行为的实时监控义务及技术漏洞的赔偿责任。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