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跨境购进口保健品汇率损失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张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299元的澳洲进口胶原蛋白粉,平台使用自有跨境支付系统收取1.5%手续费及汇率转换费,实际支付328元。订单备注显示‘汇率按平台实时结算’,但张某发现其信用卡账单显示扣款358元,与平台结算金额相差30元。张某多次申请平台解释,平台称‘额外费用由银行收取’,但无法提供明细。后张某发现其他消费者亦存在类似问题,遂联合投诉并申请第三方审计。审计报告证实平台未明确告知汇率波动及手续费构成,导致消费者承担隐性成本。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披露支付明细,第三方机构对交易记录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退还多收的30元手续费,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0条认定未履行告知义务。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1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汇率及隐性费用的披露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