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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空气净化器平台偏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净化器,支付1500元。收货后发现设备无法正常运作,多次申请售后未果。李某向京东客服发起介入申请,提供检测报告和视频证据,但平台以‘商家已处理’为由驳回。后发现商家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店铺,其负责人张某篡改检测数据并威胁李某‘投诉无果’。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纠纷久拖未决。李某尝试通过12315投诉,但因平台未及时响应,案件陷入僵局。涉案商品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引发同类投诉,但平台始终未启动调查程序。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监督义务,商家存在隐瞒瑕疵行为。

判决结果

部分支持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平台承担2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商家资质及商品质量的审查义务,规范售后服务流程。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