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汇率争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德国进口家电,订单显示使用银联信用卡支付3200元。但实际到账金额为2850元,差额350元被平台用于支付汇率转换费及跨境手续费。张先生质疑商品标价为欧元定价,平台未明确告知汇率波动及附加费用,且页面显示‘汇率1:8.5’却按1:8.2结算。多次投诉未果后,张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发现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问题。涉案金额为较大额(3200元),商品为家用电器,交易模式为跨境电商,当事人系平台自营。
审理过程
平台承认未明确披露汇率计算方式,但主张按平台规则执行。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判令平台返还多收手续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交易中平台必须明确披露汇率及手续费的强制性义务,维护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