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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订单未生成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通过第三方店铺购买某进口护肤面膜,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成功。付款后发现订单未生成,商品未发货且平台未提供任何提示。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被告知系统异常需等待处理。店铺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其取消订单并重新支付,但未退还已支付的580元。消费者认为店铺存在故意不发货行为,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平台调查发现店铺系统存在漏洞,导致支付成功后未正确生成订单。消费者提供的支付凭证和聊天记录显示其在支付时已明确选择商品并完成付款,店铺未履行发货义务。该纠纷涉及跨境商品的支付流程问题,消费者主张店铺构成违约并要求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店铺存在系统故障且未及时告知消费者,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店铺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系统问题的监管责任,警示商家需完善支付与订单同步机制。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