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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先生在快手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1999元),商家宣称‘正品保障’‘独家预售’,并展示检测报告。商品到货后,王先生发现手表外观与宣传严重不符,且无法提供完整保修凭证。多次与客服沟通未果,遂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仅要求商家‘协商解决’,却未启动仲裁程序。商家则以‘直播间非平台旗舰店’‘主播行为不构成欺诈’为由拒绝赔偿。事后王先生发现该商品实际为某第三方店铺销售,但平台未及时公示该商家资质,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平台赔偿部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直播带货的审核责任,规范主播营销行为。

分类:维权流程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