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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扣款」美妆产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00元的限量版口红套装,支付时使用支付宝付款成功。次日张某发现账户被扣款两次,首次扣款显示订单号123456,金额800元;第二次未明确订单信息,却出现相同商品名称且金额相同的扣款记录。张某当即联系客服,对方称第二笔扣款为平台活动补偿金,但未提供书面说明。张某通过阿里客服投诉后,平台冻结商家账户并启动调查,最终发现商家系统存在漏洞,误将已支付订单重复扣费。本案涉及支付系统错误导致的重复扣款争议,张某主张返还第二笔款项并要求商家承担查询费用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支付流水及订单记录,确认第二笔扣款为系统误操作。法院判定商家应全额退款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重复扣款800元并支付调查费用3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支付系统错误的连带责任,推动电商行业建立异常交易预警机制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