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优惠券金额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2800元的进口精华套装,页面显示使用满2000减300的优惠券后实付2500元。付款时系统自动叠加了店铺赠送的50元无门槛券,最终实际支付2550元。李女士发现后多次联系客服,被告知优惠券叠加属于平台规则允许范围。商家以商品已发货为由拒绝退款,且在订单详情页未明确标注优惠券叠加规则。李女士通过12315平台投诉,提供支付截图与页面展示记录,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仅展示部分优惠活动,存在误导性宣传行为。平台介入调查后发现商家确未完整披露优惠券叠加规则,且系统存在计算错误导致多扣款项。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系统计算存在瑕疵。平台协助核查支付记录,确认订单金额偏差事实。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多收取的50元,并承担100元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及商家在优惠活动信息披露义务,警示消费者关注支付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