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退款延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价值1200元的智能手表,订单显示已支付且物流信息正常。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立即通过平台发起退货退款申请。平台客服以‘需人工审核’为由拖延处理,期间多次联系未果。张某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反映情况,平台仍以‘海外仓库存不足’为借口拒绝退款。直至5月初,张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服介入,发现原支付订单存在退款流程异常,资金被平台冻结。最终平台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780元拖延两个月未到账,导致张某产生额外维权成本及信用受损风险。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退款流程,且未提供合理解释。平台提交的审核材料被指存在格式瑕疵,无法证明退款延迟系不可抗力。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退款请求,判令平台赔偿张某维权差旅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应遵循国内退款时效标准,强化对海外物流异常的举证责任。

分类:支付争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